自2025年1月1日起,我國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:男職工每4個月延遲1個月(上限63歲);原50歲女職工每2個月延遲1個月(上限55歲);原55歲女幹部每4個月延遲1個月(上限58歲)。
達到新法定退休年齡後,可自願選擇提前退休(最多提前3年,且不低於原法定退休年齡),也可與單位協商延後退休(最多延後3年)。
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具體以人社部門核定為準。